關於行政訴訟參加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益將受損害時,得依職權命該第三人參加訴訟正確答案
B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益將受損害時,須待該第三人之聲請,始得允許其參加訴訟
C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須合一確定者,行政法院應待該第三人之聲請,始得允許其參加訴訟
D第三人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自己權益將受損害,依行政訴訟法第42條規定聲請參加訴訟時,無須提出書狀
答案與詳解
行政訴訟法第42條第1項明定:撤銷訴訟結果第三人權益將受損害時,行政法院『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不以第三人聲請為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