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5 年第 27 題單選題
關於要保人繳交保險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契約規定分期交付之第一期保險費,應於契約生效前交付之
B要保人破產時,仍應由破產管理人繼續繳交保險費
C訂約時,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者,保險人仍得請求要保人繳交保險費正確答案
D人壽保險人於同意承保前,得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
C正確答案
本題考查危險已消滅時之契約效力,僅保險人知危險消滅者契約無效,不得請求保費。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保險法第24條,訂約時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者,契約無效,要保人得請求返還保險費,保險人不得請求保費,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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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考查危險已消滅時之契約效力,僅保險人知危險消滅者契約無效,不得請求保費。
記住『要保人知=契約有效收保費;保險人知=契約無效退保費』,主體互換即錯。
逐選項分析
A✕
依保險法第21條,分期交付之第一次保險費,應於契約生效前交付之,敘述正確。
B✕
依保險法第23條,要保人破產時契約仍為破產債權人之利益存在,破產管理人原則上須繼續繳交保費以維持契約,敘述正確。
C✓ 正確
依保險法第24條,訂約時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者,契約無效,要保人得請求返還保險費,保險人不得請求保費,敘述錯誤。
D✕
依保險法第24條之1,人壽保險人於同意承保前,得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敘述正確。
危險已消滅或失其效力之契約效力與保費處理
| 知悉主體 | 契約效力 | 保險費處理 |
|---|
| 僅要保人知危險已失其效力 | 契約有效 | 保險人得請求保險費 |
| 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 | 契約無效 | 要保人得請求返還保險費 |
本題將『要保人知』與『保險人知』的主體互換。要保人知危險失其效力,契約有效且保險人可收保費;若換成保險人知危險消滅,則契約無效且須退還保費。看清主體即可秒破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