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5 年第 19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保險人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之「給付賠償金額期限」,以及因可歸責於保險人事由致未在期限內為給付之「給付遲延利息」之敘述,何者正確?
①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
②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③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規定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A①②③皆正確正確答案
B①正確,②③不正確
C①②正確,③不正確
D③正確,①②不正確
A正確答案
保險法第34條明定:交齊證明文件後依約定期限給付;無約定期限為接到通知後15日內;可歸責遲延者按年利一分計息,故①②③皆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A
①、②、③均符合保險法第34條規定,保險人應依約定期限給付;無約定期限時,於接到通知後15日內給付;可歸責遲延則負年利一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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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法第34條明定:交齊證明文件後依約定期限給付;無約定期限為接到通知後15日內;可歸責遲延者按年利一分計息,故①②③皆正確。
看到「約定期限」「無約定15日」「遲延年利一分」三要件同時出現,即直接選三者皆正確。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①、②、③均符合保險法第34條規定,保險人應依約定期限給付;無約定期限時,於接到通知後15日內給付;可歸責遲延則負年利一分利息。
B✕ 陷阱
本選項否定②、③,但②的無約定期限15日規定,以及③的年利一分遲延利息,均屬正確敘述。
C✕ 陷阱
本選項否定③,然而因可歸責於保險人而遲延給付者,依法應給付年利一分之遲延利息。
D✕ 陷阱
本選項僅承認③,卻否定①、②;實際上①與②均為保險人給付賠償金額之法定規範。
保險人給付賠償金額與遲延利息
| 情形 | 法律效果 |
|---|
| 已約定給付期限 | 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 |
| 未約定給付期限 | 於接到通知後15日內給付 |
| 可歸責於保險人而遲延 | 給付年利一分之遲延利息 |
本題將給付期限與遲延利息分列為三個敘述,容易因只記得「約定期限」而忽略無約定時的15日規定,或漏記可歸責遲延時年利一分的法律效果。三句均屬正確,應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