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5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保險法針對保險契約「特約條款」規範之敘述,何者錯誤?
A特約條款,為當事人於保險契約基本條款外,承認履行特種義務之條款
B與保險契約有關之一切事項,不問過去現在或將來,均得以特約條款定之
C保險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違背特約條款時,他方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D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未屆履行期前危險已發生,或其履行為不可能,或在訂約地為不合法而未履行者,保險契約失效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特約條款第66至69條為連續考點。D選項將第69條的『不因之而失效』誤寫為『契約失效』,屬於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敘述(本題解答)。保險法第69條明定,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在所述情形未履行時,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本項將法律效果顛倒為契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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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特約條款第66至69條為連續考點。D選項將第69條的『不因之而失效』誤寫為『契約失效』,屬於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看到第69條『不因之而失效』要特別注意否定語。D選項刪去『不』並反向改成失效,屬於典型的概念顛倒陷阱,故選D。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敘述。保險法第66條明定,特約條款是在基本條款之外,約定當事人履行特種義務的條款。
B✕
正確敘述。保險法第67條規定,與保險契約有關之一切事項,不問過去、現在或將來,均得以特約條款定之。
C✕
正確敘述。依保險法第68條,一方違背特約條款時,他方得解除契約;即使危險已發生,仍得解除。
D✓ 正確
錯誤敘述(本題解答)。保險法第69條明定,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在所述情形未履行時,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本項將法律效果顛倒為契約失效。
保險法特約條款四連考
| 條文 | 核心內容 | 考試關鍵 |
|---|
| 第66條 | 特約條款之定義 | 基本條款外,履行特種義務 |
| 第67條 | 約定事項範圍 | 過去、現在、將來均可約定 |
| 第68條 | 違反特約條款效果 | 他方得解除,危險發生後亦同 |
| 第69條 | 未來事項特約條款 | 特定情形未履行,契約不因而失效 |
本題不是考特約條款的基本定義,而是鎖定第69條的法律效果。選項D幾乎照抄條文前段,但把最關鍵的否定語『不因之而』刪除,導致契約效力由維持變成失效,是法律選擇題常見的反向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