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 115 年 3 月 20 日為其所有之房屋一棟向 A 產物保險公司投保房屋火災保險,約定保險期間為一年。甲於同年 5 月 20 日將該屋出賣予乙,移轉登記後並交付之。嗣後,乙又於 116 年 4 月 1 日將該屋出賣予丙,移轉登記後並交付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將該屋移轉登記並交付予乙時,甲即喪失對該屋之保險利益
B乙受讓該屋後,火災保險契約為乙之利益而存在
C丙受讓該屋後,若該屋失火,得請求 A 給付保險金正確答案
D丙因取得該屋所有權,故對該屋有保險利益
答案與詳解
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保險期間為 115/3/20 起算一年(至 116/3/20 止)。丙於 116/4/1 受讓房屋時,該火災保險契約早已屆期失效,故丙無法請求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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