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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322單選題

甲小姐 113 年贈與現金 600 萬元給長子及兩名女兒;同年又用現金 4,000 萬元購買房地產(房屋評定價格及土地公告現值合計為 2,000 萬元),並將其贈與長子。請問其應納贈與稅為多少元?(提示:113 年贈與稅之免稅額為 244 萬元;贈與淨額在 2,500 萬元以下稅率為 10%、超過 2,500 萬元至 5,000 萬元部分之稅率為 15%。)

A528.4 萬元
B235.6 萬元正確答案
C205.2 萬元
D186.8 萬元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現金600萬全列贈與總額,但以資金購不動產贈與則以「不動產評定現值」計入,故第二筆只計2,000萬,合計2,600萬。

為什麼答案是 B

贈與總額=600萬+2,000萬=2,600萬,減免稅額244萬,淨額2,356萬。稅額=2,356萬×10%=235.6萬元,正確。

考點:誤用現金面額考點:不動產評定現值考點:扣除額誤算考點:總額短計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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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