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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325單選題

甲小姐 112 年 2 月出售其 110 年 1 月取得之房地產,則計算其房地產交易所得稅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取得方式為購買,則應以購入價格經物價指數調整後之數額,為取得成本
B在計算持有期間時,若取得方式為繼承,則得將被繼承人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正確答案
C應將該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中,在 113 年 5 月結算申報
D若無特殊情況,其適用稅率為 45%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房地合一稅看「取得方式、持有期間、分離申報」;繼承取得可併計被繼承人持有期間。

為什麼答案是 B

繼承取得房地後出售,計算房地合一稅的持有期間時,得將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這是本題關鍵句,因為持有期間會直接影響適用稅率級距。

考點:取得成本考點:繼承併計考點:分離申報考點:稅率級距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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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