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甲查緝販毒案,將所駕駛的警車停置於乙的車輛前方,並下車緝捕之,乙卻開車衝撞甲,甲首先對空鳴槍,之後第二槍擊中乙車輛的左前輪,乙仍不罷手,甲再開第三槍,自左前車窗射進車內,擊中放置於排檔桿上的右手腕,致右前臂槍傷,乙提出國家賠償請求,遭法院駁回。試問甲的行為符合下列何種原則?
A明確性原則
B比例原則正確答案
C法律優位原則
D誠實信用原則
答案與詳解
甲依序鳴槍警告→擊輪胎阻止→最後才射手腕,採取由輕到重、適合且必要的手段,造成損害與追求目的相稱,完全符合比例原則三階(適當、必要、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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