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高等會計學104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租賃合約之租金係依據股價指數計算,且其嵌入之衍生工具能重大改變合約之現金流量。企業得指定該租賃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正確答案
B對發行嵌入買、賣權之可轉換債務工具者而言,宜於區分權益組成部分前,評估買、賣權是否應該與主債務工具分別認列
C財務保證可以不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處理
D甲公司發行之信用衍生工具嵌入於債務工具,乙公司購入該債務工具,其中之信用衍生工具允許乙公司移轉丙公司之信用風險予甲公司。此嵌入式信用衍生工具與主債務工具之風險與報酬並非緊密關聯
A正確答案
IAS 39 下,嵌入式衍生工具若與主合約非緊密關聯才須拆分;租賃合約本身非金融工具,不能指定為 FVTPL。
為什麼答案是 A
租賃合約屬 IAS 17 規範,非金融工具,不得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但其嵌入之股價指數衍生工具因與主租賃合約非緊密關聯,應拆分單獨認列為衍生工具,而非整份指定 FVTPL。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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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IAS 39 下,嵌入式衍生工具若與主合約非緊密關聯才須拆分;租賃合約本身非金融工具,不能指定為 FVTPL。
「指定為 FVTPL」只適用於金融資產/負債,租賃合約不是金融工具,一眼刷掉 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租賃合約屬 IAS 17 規範,非金融工具,不得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但其嵌入之股價指數衍生工具因與主租賃合約非緊密關聯,應拆分單獨認列為衍生工具,而非整份指定 FVTPL。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
B✕
可轉換債券屬複合金融工具,應先評估嵌入買賣權是否需與主債務工具分拆,再處理權益組成部分的區分,此順序符合 IAS 39 規範,敘述正確。
C✕
財務保證合約原則上適用 IAS 39,但發行人若先前明確表示將其視為保險合約,得選擇適用 IFRS 4。故「可以不依 IAS 39 處理」敘述正確。
D✕
主債務工具承擔的是發行人(甲)與持有人(乙)間之信用風險,而嵌入之信用衍生工具承擔的是第三方(丙)之信用風險,兩者風險性質不同,故非緊密關聯,須分別認列,敘述正確。
嵌入式衍生工具是否分拆(IAS 39)
| 條件 | 判斷 | 處理方式 |
|---|
| 主合約是金融工具且整體 FVTPL | 否 | 不分拆 |
| 嵌入衍生與主合約經濟特性緊密關聯 | 是 | 不分拆 |
| 嵌入衍生與主合約非緊密關聯 | 是 | 分拆單獨認列 |
| 主合約非金融工具(如租賃) | - | 符合上述條件才分拆,不可指定整體 FVTPL |
A 選項把「嵌入衍生應拆分」偷換成「整份合約指定為 FVTPL」。IAS 39 的 FVTPL 指定選項僅適用於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租賃合約並非金融工具,故不能整份指定,只能將嵌入之股價指數衍生工具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