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7 年第 24 題單選題
憲法第8條第1項所定:「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之「警察」概念,依司法院釋字第588號解釋,係指下列何者?
A組織法上的警察
B制定法上的警察
C實質意義的警察正確答案
D狹義的警察
C正確答案
釋字588號明示,憲法第8條「警察」採實質意義,不限於組織法上的警察機關。
為什麼答案是 C
釋字588號明確指出,憲法第8條所稱警察,應採實質意義,凡依法行使拘束人民身體自由之公權力機關均屬之,重在功能而非機關名稱。
考點:組織警察考點:非標準用語考點:實質警察考點:狹義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