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7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下列何行為爭議,不屬於行政程序法適用下公法行為性質之爭議?
A軍校和軍校生簽訂之公費契約
B私立大學對學生之退學
C行政機關依照公開招標程序和得標廠商所簽訂之政府採購契約正確答案
D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和醫院所簽訂之全民健康保險合約
C正確答案
政府採購契約履約階段屬私法契約,其餘選項皆為公法行為(行政處分或行政契約)。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雙階理論」,政府採購之招標、決標階段屬公法行為;但「簽訂之政府採購契約」及後續履約階段,性質上屬「私法契約」,其爭議應循民事訴訟解決,非公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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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 · 無限重點 政府採購契約履約階段屬私法契約,其餘選項皆為公法行為(行政處分或行政契約)。
看到「政府採購契約」直接選!招標決標是公法,簽訂履約是私法(雙階理論)。
逐選項分析
A✕
軍校與軍校生簽訂之公費契約,依釋字348號及實務見解,屬行政機關為達成行政目的所締結之「行政契約」,為公法行為。
B✕
私立大學對學生之退學處分,屬私立學校受託行使公權力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公法行為(釋字382、784號參照)。
C✓ 正確
依「雙階理論」,政府採購之招標、決標階段屬公法行為;但「簽訂之政府採購契約」及後續履約階段,性質上屬「私法契約」,其爭議應循民事訴訟解決,非公法行為。
D✕
健保署與特約醫院簽訂之全民健康保險合約,依釋字533號解釋,屬行政機關為達成給付行政目的所締結之「行政契約」,為公法行為。
公法行為 vs 私法行為 常見考點
| 行為/契約 | 法律性質 | 重要釋字/實務 |
|---|
| 軍校公費契約 | 行政契約 (公法) | 釋字348號 |
| 私立大學退學 | 行政處分 (公法) | 釋字382、784號 |
| 政府採購契約 | 私法契約 (私法) | 雙階理論、政府採購法 |
| 健保特約合約 | 行政契約 (公法) | 釋字533號 |
考生易將「政府採購」全視為公法行為。務必記住「雙階理論」:招標決標等前置程序為公法(行政處分),但「簽訂契約後之履約」為私法(民事契約),爭議須打民事訴訟!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