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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0613單選題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現行所得稅法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僅許減除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不許列舉減除其他必要費用,違反什麼憲法原則?

A租稅法定原則
B平等權保障原則正確答案
C租稅優惠衡平原則
D稽徵經濟原則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釋字745號認為薪資所得僅能定額扣除、不得列舉必要費用,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保障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B

釋字745號指出:執行業務者可列舉必要費用核實減除,薪資所得者卻只能定額扣除,兩者同屬勞務所得卻差別待遇,且無正當理由,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量能課稅之平等原則)。

考點:租稅法定考點:平等原則考點:租稅優惠考點:稽徵經濟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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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