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社會行政社會工作大意104 年第 5 題單選題考點:親屬責任考點:值得救助
下列何者並非伊莉沙白濟貧法(Poor Law)所強調的社會福利原則?
A親屬責任
B值得救助的貧民
C最少合格原則(less eligibility)正確答案
D貧民分類救濟
C正確答案
最少合格原則屬於 1834 年新濟貧法,非 1601 年伊莉莎白濟貧法所強調。
逐選項解析
A親屬責任親屬責任✕ 錯誤
伊莉莎白濟貧法確立家庭親屬(祖父母、父母、子女)有優先扶養責任,政府為最後手段。
B值得救助的貧民值得救助✕ 錯誤
將貧民區分為值得救助(老弱殘疾)與不值得救助(有工作能力卻懶惰)者,是該法核心精神。
C最少合格原則(less eligibility)✓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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