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訴願審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願審議經言詞辯論者,應另行製作筆錄,並準用行政訴訟法第 212 條至第 219 條之規定正確答案
B受理訴願機關必要時得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
C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得指定委員聽取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場之陳述
D訴願人或參加人得提出證據書類或證物。但受理訴願機關限定於一定期間內提出者,應於該期間內提出
答案與詳解
訴願法第65條規定言詞辯論應作筆錄,準用的是「民事訴訟法」第212條至第219條,不是「行政訴訟法」。這是命題老師最愛玩的法條偷換陷阱,題目要選錯誤敘述,故A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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