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政程序法就公法請求權時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B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 10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正確答案
C公法請求權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D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公法請求權時效,自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重行起算
答案與詳解
錯誤(本題要選)。依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1 項,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為 5 年,請求權人為人民時才是 10 年。選項把兩者搞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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