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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要1126單選題

某公立高中學生無照騎乘機車,受記大過一次之處分。其不服時,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得提起何種之救濟?

A得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爭訟程序正確答案
B因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故不得提起救濟
C只得依循校內救濟途徑提起救濟
D應依民事程序請求救濟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釋字784號打破特別權力關係,學生對學校措施只要侵害權利均得提起行政爭訟,不以退學為限。

為什麼答案是 A

釋字784號明確指出,各級學校學生認學校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侵害其權利者,即得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爭訟(訴願、行政訴訟),不再以退學或類此處分為限。

考點:釋字784號考點:舊見解陷阱考點:救濟途徑誤導考點:公私法性質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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