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1 年第 34 題單選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 22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對連續幾個月內未存款之開戶人、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進行輔導及提供相關協助?
A1 至 3 個月
B2 至 4 個月
C3 至 6 個月正確答案
D4 至 6 個月
C正確答案
兒少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22條規定,連續3至6個月未存款者,主管機關得進行輔導與協助。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依兒少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22條,連續3至6個月未存款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對開戶人、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進行輔導及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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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兒少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22條規定,連續3至6個月未存款者,主管機關得進行輔導與協助。
口訣:『3到6個月沒存錢,政府來關心』,記住下限3、上限6。
逐選項分析
A✕
1至3個月太短,條文並無此規定,政府不會這麼快介入輔導。
B✕ 陷阱
2至4個月為誘答選項,看似合理但非法條明定期間,容易混淆。
C✓ 正確
正解。依兒少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22條,連續3至6個月未存款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對開戶人、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進行輔導及提供相關協助。
D✕
4至6個月下限錯誤,條文規定是從3個月起算,非4個月。
兒少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重點
| 項目 | 內容 | 條文 | 備註 |
|---|
| 開戶對象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兒少 | 第4條 | 出生至18歲 |
| 政府相對提撥 | 開戶人每存一元,政府相對提撥一元 | 第10條 | 有上限 |
| 輔導機制 | 連續3至6個月未存款,主管機關得輔導 | 第22條 | 本題考點 |
| 用途 | 高等教育、職訓、創業、生涯發展 | 第18條 | 限定用途 |
教育發展帳戶是政府鼓勵弱勢家庭儲蓄的政策工具,但實務上很多家庭會因經濟壓力中斷存款。法條設計「3至6個月」這個觀察期,是考量家庭短期困難(低於3個月不介入)與長期放棄(超過6個月已失去輔導時機)的平衡點。關鍵判斷是「連續未存」的月數下限必須達3個月、上限不超過6個月才啟動輔導機制。考生最容易把下限記成1或2個月(太寬鬆),或把上限誤植成4個月(太緊縮),要同時記住「3」是起算門檻、「6」是輔導deadline,兩個數字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