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簡易人壽保險法,續期保險費之寬限期間為當期繳費日起算多久?
C正確答案
簡易人壽保險續期保費寬限期為當期繳費日起算3個月,逾期保單效力停止。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續期保險費應於約定繳費日交付,自繳費日起3個月為寬限期間,逾期未繳則保單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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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簡易人壽保險續期保費寬限期為當期繳費日起算3個月,逾期保單效力停止。
記口訣:首期10日、續期3個月、停效後2年內可復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0日是「首期保險費」催告後的繳費期限,不是續期寬限期,考選部最愛把這兩個數字交換考你。
B✕
一年並非簡易人壽保險法任何期間規定,屬干擾選項。
C✓ 正確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續期保險費應於約定繳費日交付,自繳費日起3個月為寬限期間,逾期未繳則保單停效。
D✕ 陷阱
2年是「停效後申請復效」的期限,不是寬限期,別混淆兩個不同階段的時間規定。
簡易人壽保險重要期間一覽
| 階段 | 期間 | 法律效果 | 對應選項 |
|---|
| 首期保費催告 | 10日 | 逾期契約不生效 | A |
| 續期保費寬限 | 3個月 | 寬限內有效、逾期停效 | C ✓ |
| 停效後復效 | 2年內 | 可申請恢復效力 | D |
| 其他 | 1年 | 本法無此規定 | B |
本題四個選項都是保險常見期間數字,陷阱在於「首期10日」「續期3個月」「復效2年」三個階段容易混淆。記住關鍵:『續期』對應『3個月』,契約已生效給保戶緩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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