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訴訟法規定,若地方議會制定之自治條例被行政院函告無效,應依據下列何種途徑提出釋憲聲請?
A憲法訴訟法第 65 條第 1 項的機關爭議
B憲法訴訟法第 82 條第 1 項的中央法規範憲法審查
C憲法訴訟法第 47 條第 1 項的法規範憲法審查
D憲法訴訟法第 83 條第 1 項的裁判憲法審查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憲訴法第83條第1項,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或行政機關,就自治法規經監督機關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且因此「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後,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認為損害其受憲法所保障之地方自治權者,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本題情境假設已循序提起行政爭訟並有確定終局裁判,故正解為D。⚠️ 須注意第83條的核心要件是「已有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若尚未進入訴訟、尚無確定裁判,則無法直接聲請第83條,亦不能跳過救濟程序逕行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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