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陸地區私運物品進入臺灣地區,或自臺灣地區私運物品前往大陸地區者,應如何論處?
A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適用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處斷
B不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但適用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處斷
C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適用懲治走私條例規定處斷正確答案
D不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但適用懲治走私條例規定處斷
C正確答案
依《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規定,兩岸間私運物品以進出口論,並適用該條例處斷。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自大陸地區私運物品進入臺灣地區,或自臺灣地區私運前往大陸地區,以私運物品進出口論,適用該條例。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規定,兩岸間私運物品以進出口論,並適用該條例處斷。
看到「私運物品」往返兩岸,直接聯想「以進出口論」並適用「懲治走私條例」。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法條明文規定適用《懲治走私條例》,而非《海關緝私條例》。
B✕
依法「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且應適用《懲治走私條例》。
C✓ 正確
依《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自大陸地區私運物品進入臺灣地區,或自臺灣地區私運前往大陸地區,以私運物品進出口論,適用該條例。
D✕ 陷阱
雖然適用《懲治走私條例》正確,但依法應「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
兩岸私運物品之法律定性與適用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 行為態樣 | 自大陸私運物品進臺灣,或自臺灣私運物品往大陸 |
| 法律定性 | 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 |
| 適用法規 | 適用《懲治走私條例》規定處斷 |
考生常因兩岸在憲法上非國與國關係,誤以為兩岸間的物品往來「不以進出口論」。然而為了有效打擊走私犯罪,《懲治走私條例》特別明文擬制「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切勿以一般政治概念套用於特別刑法規定。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