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企管企業概論、法學緒論106 年第 49 題單選題行政訴訟法第185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幾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視為撤回訴訟?A四個月正確答案B三個月C二個月D一個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