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B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C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D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憲增修§3已刪除原憲§57的「重要政策變更覆議」制度,D為舊法內容。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此為憲法本文§57第2款舊規定,已被增修條文§3II凍結。現制無「立法院決議變更重要政策→行政院覆議」的設計,改為不信任案倒閣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增修§3已刪除原憲§57的「重要政策變更覆議」制度,D為舊法內容。
看到「重要政策不贊同→移請變更」就是舊憲法§57被刪除的條文,必錯!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增修§3II第3款:立委1/3以上連署,可對行政院長提不信任案,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通過。
B✕
正確。增修§3II第2款:行政院對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窒礙難行,經總統核可於10日內移請覆議。
C✕
正確。增修§3II第1款:行政院須向立院提施政方針與施政報告,立委有質詢權。
D✓ 正確
錯誤。此為憲法本文§57第2款舊規定,已被增修條文§3II凍結。現制無「立法院決議變更重要政策→行政院覆議」的設計,改為不信任案倒閣制。
憲法§57 vs 增修§3II 對照
| 項目 | 憲法本文§57(舊) | 增修§3II(現行) |
|---|
| 施政質詢 | 有 | 有(維持) |
| 重要政策變更覆議 | 有 | 已刪除 |
| 三類議案覆議 | 須立院2/3維持 | 立委1/2即可維持 |
| 倒閣制 | 無 | 不信任案(1/3提案,1/2通過) |
D是憲法本文§57第2款的原始條文,考生若只讀憲法本文很容易誤判為正確。但增修條文§3第2項已明文凍結§57,改採「不信任案」倒閣機制取代「重要政策變更權」。解題關鍵是要認出這是被凍結的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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