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法多為強行法,私法多為任意法
B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並非皆屬強行法
C刑法為強行法
D民法通常為任意法,所規範內容均得由當事人合意約定加以改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公法多強行、私法多任意,但民法仍有強行規定(如物權法定、身分行為),不得全由當事人合意變更。
為什麼答案是 D
民法雖以任意法為原則(私法自治),但仍有大量強行規定,如物權法定主義、結婚離婚要件、監護、繼承順序等,不得由當事人合意變更。「均得」說法過於絕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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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法多強行、私法多任意,但民法仍有強行規定(如物權法定、身分行為),不得全由當事人合意變更。
看到「均得」「皆」「一律」等絕對字眼 → 9成是錯誤選項。D 的「均得」就是陷阱。
逐選項分析
A✕
公法涉及國家公權力與公益,多屬強行法;私法以私法自治為原則,多屬任意法。此為通說,正確。
B✕
民事訴訟法雖屬程序法、公法性質多為強行法,但仍有任意規定(如合意管轄、合意停止訴訟),故「並非皆屬強行法」正確。
C✕
刑法涉及國家刑罰權,關乎公益與人權保障,當事人不得合意排除適用,典型強行法。
D✓ 正確
民法雖以任意法為原則(私法自治),但仍有大量強行規定,如物權法定主義、結婚離婚要件、監護、繼承順序等,不得由當事人合意變更。「均得」說法過於絕對,錯誤。
強行法 vs 任意法
| 類型 | 意義 | 能否合意排除 | 典型例子 |
|---|
| 強行法 | 不得由當事人意思排除適用 | ❌ 不可 | 刑法、物權法定、身分法 |
| 任意法 | 當事人得合意變更或排除 | ✅ 可 | 民法債編多數規定(如買賣價金、利息) |
D 選項前半「民法通常為任意法」正確,但後半加上「均得由當事人合意約定加以改變」就錯了。命題者常用「均」「皆」「一律」等全稱詞擴大範圍,把「原則」偷換成「絕對」,這是法學大意最經典的陷阱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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