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參加旅行社 5 日出國旅行團,團費新臺幣 30,000 元,因旅行社未訂妥機位,致轉機時全團旅客從下午 3 時至晚間 8 時許等候班機,旅客得請求旅行社賠償新臺幣多少元?
A12,000
B10,000
C6,000正確答案
D3,000
答案與詳解
旅行社未訂妥機位,屬可歸責於旅行社的行程延誤。等候自下午 3 時至晚間 8 時,已達 5 小時,依法視為延誤 1 日;30,000 ÷ 5 日=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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