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稅務法規概要10520單選題

張三於民國105年10月1日收到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通知書,載有應補徵稅額新臺幣10萬元,繳納期間為民國105年10月5日至10月20日。如果張三擬申請復查,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最遲應於何日前提出行政救濟?

A105年10月5日
B105年10月20日
C105年10月31日
D105年11月19日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復查期限: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本題為10/21起算至11/19。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核定稅額有繳納期間者,應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10/20屆滿→10/21起算→11/19為第30日。

考點:繳納起日考點:繳納屆滿日考點:錯誤期間考點:復查期限
載入中…

稅務法規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稅務法規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