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執行法規定,關於執行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義務人對於執行方法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B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由原處分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執行正確答案
C執行機關遇到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之情況,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
D執行人員於執行時應對義務人出示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行政執行法第 27、28 條,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自行執行,得採代履行、怠金等方法。只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執行。題目把兩者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