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概要112 年第 22 題單選題
甲男與乙女結婚,生有一子丙。甲乙離婚後,由乙單獨行使對丙之親權。其後乙與丁男依民法再婚,丁欲收養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之被收養,應經甲之同意正確答案
B如丁已合法收養丙,乙對丙之權利義務暫時停止
C如丁現年34歲,其不得收養17歲之丙
D如甲為丁之叔叔,丁仍得收養丙
A正確答案
甲雖未行使親權,仍是丙之生父,依民法第1076條之1本文,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故丙之被收養應經甲之同意。
逐選項解析
A丙之被收養,應經甲之同意✓ 正確
民法第1076條之1本文規定「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甲乙離婚僅係改由乙單獨行使親權,並未使甲喪失父之身分,除該條但書所定「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等情形外,丙之被收養仍應得甲之同意。
B如丁已合法收養丙,乙對丙之權利義務暫時停止✕ 易錯陷阱
民法第1077條第2項雖規定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但同項但書明定「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丁收養其配偶乙之子丙,正屬該但書情形,乙對丙之權利義務不會停止。
C如丁現年34歲,其不得收養17歲之丙✕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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