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概要112 年第 8 題單選題考點:侵權時效期間
甲散步時遭汽車撞傷,經半年調查後始知肇事逃逸之人為乙,而甲於事發後住院1個月,並經半年調養,最終經計算全部受損金額為新臺幣20萬元整。有關甲對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自車禍事發時起,逾3年不行使而消滅
B自車禍事發時起,逾5年不行使而消滅
C自甲知悉受有損害及加害人為乙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正確答案
D自甲知悉全部實際損害金額及加害人為乙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正確答案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消滅。
逐選項解析
A自車禍事發時起,逾3年不行使而消滅侵權時效期間✕ 錯誤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客觀時效為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而非3年。3年並非民法第197條所定之期間。
B自車禍事發時起,逾5年不行使而消滅侵權時效期間✕ 錯誤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客觀時效為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而非5年。5年亦非民法第197條所定之期間。
C自甲知悉受有損害及加害人為乙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正確
D自甲知悉全部實際損害金額及加害人為乙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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