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15 年第 18 題單選題
關於監護登記之適用對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6歲之未成年人,經依法設置監護人者
B對於14歲之未成年人,經依法選定監護人者
C對於16歲之未成年人,經依法指定監護人者
D對於18歲之成年人,因精神障礙,致為意思表示之能力顯有不足,經法院為輔助宣告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監護登記對象為未成年人之監護及受監護宣告之人;輔助宣告屬輔助登記,非監護登記。
為什麼答案是 D
法院為「輔助宣告」者應辦理「輔助登記」,非監護登記。監護登記對應的是「監護宣告」(意思表示能力欠缺),兩者層級不同,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即此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監護登記對象為未成年人之監護及受監護宣告之人;輔助宣告屬輔助登記,非監護登記。
看到「輔助宣告」直接刷掉!那是輔助登記,不是監護登記。
逐選項分析
A✕
6 歲未成年人經設置監護人,屬未成年人監護,應辦監護登記,敘述正確。
B✕
14 歲未成年人經選定監護人,屬未成年人監護登記範圍,敘述正確。
C✕
16 歲未成年人經指定監護人,仍為未成年人監護,應辦監護登記,敘述正確。
D✓ 正確
法院為「輔助宣告」者應辦理「輔助登記」,非監護登記。監護登記對應的是「監護宣告」(意思表示能力欠缺),兩者層級不同,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即此項。
戶籍法四種能力相關登記對照
| 登記種類 | 適用對象 | 能力狀態 | 關鍵字 |
|---|
| 監護登記 | 未成年人設/選/指定監護人、受監護宣告之人 | 無行為能力 | 監護宣告 |
| 輔助登記 | 受輔助宣告之人 | 能力顯有不足 | 輔助宣告 |
| 未成年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 父母離婚/未婚生子約定 | 未成年 | 行使負擔 |
| 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 死亡或失蹤經宣告 | — | 死亡宣告 |
D 把「輔助宣告」偷偷塞進監護登記。考選部最愛這招!監護宣告對應監護登記,輔助宣告對應輔助登記,兩者是平行但獨立的登記項目。看到「顯有不足」就是輔助,看到「不能為意思表示」才是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