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222 條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依此規定,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
A反面推論
B類推適用正確答案
C目的性限縮
D歷史解釋
答案與詳解
官方正解。官方見解可能認為:民法第222條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設禁止規定,對「輕過失得否預先免除」並無明文,實務從條文相似情境延伸出許可結論,視為類推適用。但此見解與多數學理(將之歸為反面推論)有所出入,考生宜記憶官方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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