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刑事鑑識人員類別犯罪偵查104 年第 28 題單選題
人民被逮捕、拘禁時,逮捕、拘禁之機關應即將逮捕、拘禁之原因、時間、地點及得依提審法聲請提審之意旨,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親友,下列何者正確:①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親友,至遲不得逾12小時 ②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管束屬提審法適用對象 ③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2條強制到場屬提審法適用對象 ④逮捕、拘禁之機關,應於收受提審票後12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人解交
C正確答案
提審法適用於所有非由法院所為之逮捕拘禁,警察管束與社維法強制到場均適用;書面告知24小時內、解交為提審票收受後24小時內。
為什麼答案是 C
②③皆正確。釋字第708、710號後提審法修正擴大適用範圍,凡非由法院所為之逮捕拘禁均適用,警職法第19條管束、社維法第42條強制到場皆屬之。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提審法適用於所有非由法院所為之逮捕拘禁,警察管束與社維法強制到場均適用;書面告知24小時內、解交為提審票收受後24小時內。
記關鍵數字:告知24小時、解交24小時。①④寫12小時直接刪,答案鎖②③。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①錯誤。提審法第2條規定書面告知至遲不得逾「24小時」,非12小時。考生易與刑訴法24小時偵查期間混淆。
B✕
④錯誤。提審法第7條規定逮捕拘禁機關應於收受提審票後「24小時內」解交,非12小時。③正確但④錯,故本組合錯。
C✓ 正確
②③皆正確。釋字第708、710號後提審法修正擴大適用範圍,凡非由法院所為之逮捕拘禁均適用,警職法第19條管束、社維法第42條強制到場皆屬之。
D✕ 陷阱
①④皆誤植為12小時,正確應為24小時。此為最常見陷阱選項,用來測驗考生是否熟記提審法時限規定。
提審法關鍵時限與適用範圍
| 項目 | 時限/範圍 | 法條 | 備註 |
|---|
| 書面告知本人及親友 | 至遲24小時內 | 提審法第2條 | 非12小時 |
| 聲請提審法院處理 | 24小時內向拘禁機關發提審票 | 提審法第5條 | 法院端 |
| 解交被逮捕拘禁人 | 收受提審票後24小時內 | 提審法第7條 | 非12小時 |
| 適用範圍 | 非由法院所為之逮捕拘禁皆適用 | 提審法第1條 | 釋字708、710擴大 |
本題最大陷阱是把「24小時」改成「12小時」考你。提審法所有重要時限(告知、解交)都是24小時,千萬別與刑訴法偵訊後24小時移送、或羈押訊問4小時等數字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