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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714單選題

曾父出資820萬元,以未成年子女曾參名義購置公告現值250萬元之土地一筆,並支付該筆土地之土地增值稅20萬元,假設曾父當年度無其他贈與,則曾父應申報之贈與淨額為若干?

A600萬元
B220萬元
C50萬元
D30萬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父母以子女名義購產視同贈與,贈與總額為土地公告現值250萬,扣除免稅額220萬,淨額30萬。

為什麼答案是 D

視同贈與之土地以公告現值250萬為贈與總額,扣除107年度贈與免稅額220萬,贈與淨額=250-220=30萬元。

考點:出資額陷阱考點:免稅額混淆考點:增值稅誤列考點:視同贈與計算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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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