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課稅所得之歸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實質上從事經濟活動者為所得歸屬主體
B律師提供勞務獲得之報酬請求權,事先轉讓與其女友,該執行業務所得仍應歸屬於該律師
C依據實質課稅原則,隱名合夥之營業所得,如果事先報備或有確實證據證明,可以核實認定,按其合夥持分比例分配盈餘之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D父親為分散所得而將存款借用其子女名義存款,該存款利息所得應歸屬於其存款名義人課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父親借用子女名義存款屬「借名存款」,實質資金來源與利息享有者為父親,依實質課稅原則,利息所得應歸屬於父親課稅,而非名義人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