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7 年第 18 題單選題
有關農業用地之課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都市土地農業區之土地,作農業使用,不課徵地價稅
B農業用地上之農舍作為住宅使用,免徵房屋稅正確答案
C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繼續作農業使用,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D農業用地之所有人死亡,由繼承人繼續作農業使用時,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課徵遺產稅
B正確答案
農舍作住宅使用不免徵房屋稅,應依法課徵;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可免徵或停徵地價稅、不課徵土增稅及扣除遺產稅。
為什麼答案是 B
農舍作為住宅使用,不符合房屋稅免稅規定,應按實際使用情形(住家用)課徵房屋稅,並非免徵,本選項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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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農舍作住宅使用不免徵房屋稅,應依法課徵;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可免徵或停徵地價稅、不課徵土增稅及扣除遺產稅。
看到「農舍作住宅使用免徵房屋稅」直接選錯!房屋稅看「實際使用情形」,住宅使用就要繳房屋稅,不會因為蓋在農地上就免稅。
逐選項分析
A✕
依土地稅法第22條,都市土地農業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課徵田賦(目前停徵),即不課徵地價稅,敘述正確。
B✓ 正確
農舍作為住宅使用,不符合房屋稅免稅規定,應按實際使用情形(住家用)課徵房屋稅,並非免徵,本選項敘述錯誤。
C✕
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且繼續作農業使用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敘述正確。
D✕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由繼承人承受並繼續作農業使用,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其價值全數,敘述正確。
農業用地相關稅捐優惠一覽表
| 稅目 | 優惠條件 | 法源依據 |
|---|
| 地價稅/田賦 | 都市土地農業區作農業使用 | 土地稅法第22條 |
| 土地增值稅 | 移轉與自然人並繼續作農業使用 | 土地稅法第39條之2 |
| 遺產稅 | 繼承人承受並繼續作農業使用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 |
| 房屋稅 | 農舍作住宅使用(無免稅規定) | 房屋稅條例第5條 |
考生易將「農業用地免稅優惠」無限上綱到農地上的「所有建物」。土地作農業使用有優惠,但農舍若作「住宅使用」,就屬於住家用房屋,必須依法課徵房屋稅,不會因為蓋在農地上就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