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財產風險管理概要112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承保理賠方式之敘述,何者錯誤?
A所謂第三人,係指被保險人及其配偶、家屬、受僱人、同居人以外之人
B保險標的物處所全部或一部分作為非住宅使用,對於第三人所致之賠償責任,保險人不負賠償之責
C除必要之急救費用外,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保險人參與者,保險人不負賠償之責正確答案
D保險人對於保險期間內保險標的物因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或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致第三人遭受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C正確答案
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私下和解未經保險人參與,保險人是「不受拘束」(可重新核定合理理賠金),而非「不負賠償之責」(完全拒賠)。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保險法第93條及保單條款規定,被保險人私下和解未經保險人參與,保險人是「不受拘束」(得重新評估合理賠償額),而非「不負賠償之責」(完全免責)。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私下和解未經保險人參與,保險人是「不受拘束」(可重新核定合理理賠金),而非「不負賠償之責」(完全拒賠)。
看到「未經保險人參與...不負賠償之責」直接選!保險法規定是「不受拘束」,保險公司不能因此完全免責,只能依合理金額理賠。
逐選項分析
A✕
責任保險的「第三人」通常排除與被保險人關係密切者(如配偶、家屬、受僱人、同居人),以避免道德危險與利益衝突。本選項敘述正確。
B✕
住宅第三人責任險專為「住宅」設計,若標的物變更為非住宅(如營業)使用,風險性質與程度大幅改變,屬於保單的除外責任,保險人不負賠償之責。本選項敘述正確。
C✓ 正確
依保險法第93條及保單條款規定,被保險人私下和解未經保險人參與,保險人是「不受拘束」(得重新評估合理賠償額),而非「不負賠償之責」(完全免責)。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D✕
此為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標準承保範圍,包含因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或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導致第三人傷亡或財損的依法賠償責任。本選項敘述正確。
責任保險和解參與權之法律效果
| 情況 | 保險人參與狀態 | 法律效果 | 實務說明 |
|---|
| 被保險人私下和解 | 未經保險人參與 | 保險人「不受拘束」 | 保險公司可依實際肇責與合理金額重新核算理賠金,並非完全拒賠。 |
| 通知保險人參與 | 保險人無故拒絕或遲延 | 保險人「受拘束」 | 保險公司喪失重新核定權,必須接受被保險人達成的和解條件。 |
題目故意將「不受拘束」替換成「不負賠償之責」。考生常誤以為私下和解就絕對拿不到理賠,實際上保險公司只是不承認該「和解金額」,但仍須負擔「合理依法應賠償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