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財產風險管理概要112 年第 11 題單選題
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給付對象為受害人之遺屬。下列有關死亡保險金之給付順位,何者正確?
A①父母、子女及配偶②祖父母③孫子女④兄弟姐妹正確答案
B①父母、子女及配偶②兄弟姐妹③祖父母④孫子女
C①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②父母③兄弟姊妹④祖父母
D①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②父母③祖父母④兄弟姊妹
A正確答案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死亡給付順位:①父母子女配偶 ②祖父母 ③孫子女 ④兄弟姊妹,與民法繼承順序不同。
為什麼答案是 A
完全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1條規定的受害人遺屬順位:第一順位為父母、子女及配偶;第二順位祖父母;第三順位孫子女;第四順位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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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死亡給付順位:①父母子女配偶 ②祖父母 ③孫子女 ④兄弟姊妹,與民法繼承順序不同。
關鍵記:強制險順位把「祖父母」放第2順位(比兄弟姊妹優先),與民法繼承順序(兄弟姊妹在祖父母前)相反!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完全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1條規定的受害人遺屬順位:第一順位為父母、子女及配偶;第二順位祖父母;第三順位孫子女;第四順位兄弟姊妹。
B✕ 陷阱
錯誤!此選項把「兄弟姊妹」放在第2順位、「祖父母」放第3順位,是混淆了民法繼承順序。強制險中祖父母優先於兄弟姊妹。
C✕ 陷阱
此為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序的寫法(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非強制險規定。強制險採法律明定的四順位遺屬制。
D✕ 陷阱
用語錯誤。強制險條文明定「父母、子女及配偶」同列第一順位,並非「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且第三順位應為孫子女而非祖父母。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vs 民法繼承順位對照
| 順位 | 強制險遺屬 | 民法繼承人 |
|---|
| 第1 | 父母、子女及配偶 |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 |
| 第2 | 祖父母 | 父母 |
| 第3 | 孫子女 | 兄弟姊妹 |
| 第4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
最大陷阱是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遺屬順位與民法繼承順位混為一談。強制險中「祖父母在兄弟姊妹之前」,而民法繼承則是「兄弟姊妹在祖父母之前」,考生若用繼承觀念直接套用,就會誤選 B 或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