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法庭認為聲請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正確答案
B憲法法庭之判決有協同意見書或不同意見書者
C被宣告解散之政黨,不得成立目的相同之代替組織
D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作成
答案與詳解
此為本題應選之錯誤敘述:依當時政黨違憲解散審理制度,憲法法庭認聲請有理由者,應以判決宣告該政黨解散;認為無理由者,則應以裁定駁回,而非以判決駁回。本選項稱『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與制度不符,故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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