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小組置委員 13 人至 17 人,其中 1 人為召集人,由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
B小組委員任期 3 年,期滿得續聘(派)之,均為無給職正確答案
C小組會議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
D小組啟動調查程序後,應於 3 個月內作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 2 個月
B正確答案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委員任期為「2年」而非3年,期滿得續聘,均為無給職。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小組委員任期為「2年」,而非3年。期滿得續聘(派)之,均為無給職。本選項將2年誤植為3年,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委員任期為「2年」而非3年,期滿得續聘,均為無給職。
看到行政調查小組的「委員任期」,直覺聯想多數此類任務編組任期多為「2年」,本題選項B寫3年即為錯誤所在,可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3條規定,小組置委員13人至17人,召集人由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本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B✓ 正確
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小組委員任期為「2年」,而非3年。期滿得續聘(派)之,均為無給職。本選項將2年誤植為3年,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C✕
依該辦法第7條規定,小組會議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本選項敘述正確。
D✕
依該辦法第14條規定,小組啟動調查程序後,應於3個月內作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本選項敘述正確。
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調查小組核心規定
| 項目 | 規定內容 | 法源依據 |
|---|
| 委員人數 | 13人至17人 | 第3條 |
| 召集人 | 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 | 第3條 |
| 委員任期 | 2年(期滿得續聘,無給職) | 第4條 |
| 決議門檻 | 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同數時主席裁決) | 第7條 |
| 調查報告期限 | 3個月內作成(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 第14條 |
考選部在法規題中最愛考「數字題」。本題將委員任期「2年」竄改為「3年」,作答時需對法規中的人數、年限、月數等數字保持高度敏感,建議考前將各類委員會的任期與期限整理成表格對照。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