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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漁業技術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7 題單選題考點:引用案例考點:會議決議

關於憲法訴訟法施行後始送達之裁判,下列何者為人民得聲請憲法法庭判決之標的?

A裁判引用之先前案例
B裁判引用之最高法院民刑事庭庭長會議決議
C裁判引用之最高法院判例
D高等法院確定判決所持之法律見解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憲訴法新制下,人民可聲請審查的是「確定終局裁判」本身的法律見解;裁判內所引用的案例、判例、會議決議都不是聲請標的。

逐選項解析

A裁判引用之先前案例引用案例✕ 易錯陷阱
裁判引用的先前案例只是法院說理素材,不是人民所受的確定終局裁判,無法單獨作為聲請標的。
B裁判引用之最高法院民刑事庭庭長會議決議會議決議✕ 易錯陷阱
最高法院民刑事庭庭長會議決議縱被裁判引用,仍非確定終局裁判本身,不是人民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的標的。
C裁判引用之最高法院判例✕ 易錯陷阱
D高等法院確定判決所持之法律見解✓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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