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租賃契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動產租約均應以書面為必要
B租期最長不得逾 15 年
C定期租賃契約期限屆滿後,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亦不反對,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正確答案
D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之租約,其期限不得低於 20 年
C正確答案
民法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續用、出租人不即表反對,視為不定期租賃。
為什麼答案是 C
民法第451條:租期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為經典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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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民法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續用、出租人不即表反對,視為不定期租賃。
看到「繼續使用+不反對=不定期租賃」直接選,這是民法第451條超經典條文。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不動產租約「逾一年」才須訂立書面,未滿一年者口頭亦可。未以字據者視為不定期租賃(民法第422條),並非一律要書面。
B✕
民法第449條規定租賃契約期限不得逾20年,超過部分縮短為20年。選項誤為15年,數字陷阱。
C✓ 正確
民法第451條:租期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為經典考點。
D✕ 陷阱
民法第449條第3項: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受20年期限限制(可更長),而非「不得低於20年」。概念顛倒。
民法租賃重要期限規定
| 議題 | 原則 | 例外 | 條文 |
|---|
| 最長期限 | 不得逾20年 | 基地建屋不受限 | 民§449 |
| 書面要求 | 逾1年須書面 | 未訂書面視為不定期 | 民§422 |
| 默示更新 | 續用且不反對→不定期 | — | 民§451 |
租賃期限規定的考點集中在「數字配對」和「例外條款」。民法規定一般租賃最長二十年,但建築物基地租賃不在此限;期限屆滿後若承租人繼續使用且出租人未即時反對,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這是默示更新制度。出題者常將二十年誤植為十五年,或將基地租賃例外刪除,另一個陷阱是書面要件僅適用於租期逾一年的情況,未逾一年可用口頭約定。判斷時先確認是否為基地租賃,再檢查數字是否為二十年,最後注意書面要件的一年門檻,三個數字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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