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稅前純益為三億元,A公司欲分派本年度之盈餘給股東,在一般情形下,請問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事項之先後順序為何?①完納稅捐 ②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③彌補虧損 ④分配盈餘 ⑤保留員工分紅之成數。
A③①②⑤④
B②③①④⑤
C①③②⑤④
D①③②⑤④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順序①③②⑤④完全正確:先完納稅捐(①),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③),接著提列法定盈餘公積(②),再保留員工分紅成數(⑤),最後分配盈餘給股東(④),符合公司法盈餘分派規定,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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