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國貿政府採購法規、商事法106 年第 20 題單選題考點:履約爭議調解考點:招標爭議申訴
機關與廠商因採購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
A正確答案
採購履約爭議→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是仲裁也不是申訴
逐選項解析
A調解履約爭議調解✓ 正確
依政府採購法第85-1條規定,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故申請調解為正解。
B申訴招標爭議申訴✕ 易錯陷阱
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以書面分別向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設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申訴」是針對招標、審標、決標等採購程序異議不成立後的救濟途徑,並非履約爭議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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