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刑事鑑識人員類別犯罪偵查114 年第 45 題單選題
依據當舖業法,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A持當人可以不動產為擔保,向當舖業質當
B流當物係指滿當期日屆滿後,仍未取贖或順延質當之質當物
C當票有二聯,應將正聯交持當人收執,副聯為存根正確答案
D當舖應備有登記簿,登記持當人及收當物品資料,每週以影本二份送主管機關備查
C正確答案
當舖業法規定質當以「動產」為限,流當物須滿當期日屆滿「五日後」,登記簿須「每半個月」送交警察機關,當票則為一式二聯正聯交持當人。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當舖業法第14條規定,當票應有一式二聯,正聯交持當人收執,副聯為存根。此為正確規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當舖業法規定質當以「動產」為限,流當物須滿當期日屆滿「五日後」,登記簿須「每半個月」送交警察機關,當票則為一式二聯正聯交持當人。
記住當舖三大數字考點:流當物「5日」、登記簿「半個月」、當票「2聯」。當舖只能當動產,不能當不動產!
逐選項分析
A✕
依當舖業法第3條規定,質當是指持當人以「動產」為擔保。不動產(如房屋、土地)不能向當舖質當,須向銀行或地政機關設定抵押。
B✕ 陷阱
依當舖業法第3條規定,流當物是指滿當期日屆滿「五日後」,仍未取贖或順延質當之質當物。選項漏了關鍵的「五日」緩衝期。
C✓ 正確
依當舖業法第14條規定,當票應有一式二聯,正聯交持當人收執,副聯為存根。此為正確規定。
D✕ 陷阱
依當舖業法第22條規定,當舖業登記簿應「每半個月」以影本二份送交當地警察機關備查,而非「每週」。
當舖業法核心規定比較
| 項目 | 規定內容 | 常見陷阱 |
|---|
| 質當標的 | 限於「動產」 | 誤以為可當不動產 |
| 流當物定義 | 滿當期日屆滿「五日後」未取贖 | 漏掉5日緩衝期 |
| 當票格式 | 一式二聯(正聯交持當人,副聯存根) | 搞錯正副聯歸屬或聯數 |
| 登記簿備查 | 「每半個月」送交當地警察機關 | 誤記為每週或每月 |
本題 B 選項與 D 選項皆為時間陷阱。B 選項漏掉流當物法定的「5日」緩衝期;D 選項將備查頻率「每半個月」縮短為「每週」。法規中的時間數字是本科目的必考重點,務必精準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