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04 年第 20 題單選題
若有桃園市議員取得外國國籍者,由何機關解除其公職?
A行政院正確答案
B內政部
C中央選舉委員會
D桃園市議會
A正確答案
直轄市議員取得外國國籍,依國籍法由行政院解除其公職。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直轄市議員(含桃園市議員)取得外國國籍時,由行政院解除其公職,屬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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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直轄市議員取得外國國籍,依國籍法由行政院解除其公職。
記口訣:中央民代→總統解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行政院解職;縣市議員以下→內政部。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直轄市議員(含桃園市議員)取得外國國籍時,由行政院解除其公職,屬正確答案。
B✕ 陷阱
內政部僅對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等較低層級民代解職,不及於直轄市議員,層級混淆。
C✕
中選會負責選舉事務,不負責解除公職,與本題無關。
D✕ 陷阱
桃園市議會是議員所屬機關,但無權解除議員公職,解職權屬行政機關依國籍法行使。
取得外國國籍之解職機關(國籍法第20條)
| 公職層級 | 代表人物 | 解職機關 | 法源 |
|---|
| 中央民代/總統副總統 | 立委、總統 | 總統 | 國籍法§20 |
| 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 | 桃園市議員 | 行政院 | 國籍法§20 |
| 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 | 縣議員 | 內政部 | 國籍法§20 |
| 村里長 | 里長 | 縣市政府/直轄市政府 | 國籍法§20 |
考生易誤選內政部,以為戶政/國籍事務都歸內政部。其實解職機關依公職層級分工:直轄市議員層級較高,由行政院解職;只有縣市議員以下才由內政部處理。桃園市 2014 年改制為直轄市後更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