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戶政類科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14 年第 18 題單選題
關於申請改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歸化之外國人中文姓氏音譯過長者,戶政事務所得限期命本人改姓
B未成年人被收養,應於被收養後 3 個月內,由其法定代理人為其申請改姓,否則應課以罰鍰
C臺灣原住民或其他少數民族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者,戶政機關得依職權更正
D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冠姓可隨時約定,但回復本姓在同一婚姻中只能一次,避免頻繁變動。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民法第1000條規定,夫妻各保有本姓,得書面約定以本姓冠配偶姓;冠姓或回復本姓在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各以一次為限,避免反覆變動造成身分混亂。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冠姓可隨時約定,但回復本姓在同一婚姻中只能一次,避免頻繁變動。
記口訣:冠姓自由、回復一次;改姓多為當事人申請而非機關職權。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歸化者之中文姓名由本人自行選定,戶政機關無權命其改姓。姓名條例尊重當事人姓名自主權,不因音譯長短強制變更。
B✕
未成年人被收養後改姓,由法定代理人依民法及姓名條例規定辦理,並無「3個月內未辦即罰鍰」之規定,屬自行捏造的期限與罰則。
C✕ 陷阱
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或更正姓氏,須由當事人依姓名條例規定申請,戶政機關不得「依職權」逕行更正,以尊重當事人意願。
D✓ 正確
依民法第1000條規定,夫妻各保有本姓,得書面約定以本姓冠配偶姓;冠姓或回復本姓在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各以一次為限,避免反覆變動造成身分混亂。
夫妻冠姓與回復本姓規則
| 項目 | 方式 | 次數限制 | 法源 |
|---|
| 冠配偶姓 | 書面約定向戶政登記 | 同一婚姻 1 次 | 民法第1000條 |
| 回復本姓 | 向戶政機關申請 | 同一婚姻 1 次 | 民法第1000條 |
| 離婚後 | 當然回復本姓 | 不受限制 | 民法規定 |
本題陷阱在於 ACB 三選項都把「戶政機關職權」或「強制期限罰鍰」寫進去,實際上姓名變更原則上都是當事人申請主義,機關不得逕命改姓或課罰,考生須警覺姓名自主權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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