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戶政類科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14 年第 12 題單選題
依據國籍法規定,我國國民為外國人之配偶,於下列何者情形,得經許可喪失國籍?
A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完畢者
B為偵查中之刑事被告
C為民事被告
D曾有刑事前科紀錄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喪失國籍須無刑事案件在身、未受刑之宣告或已執行完畢,單純刑事前科紀錄不影響許可。
為什麼答案是 D
曾有刑事前科但案件已結案執行完畢,不影響喪失國籍之許可。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喪失國籍須無刑事案件在身、未受刑之宣告或已執行完畢,單純刑事前科紀錄不影響許可。
凡涉及「現在正在跑的案件」或「還沒執行完的刑罰」都不能喪失國籍;已經結束的前科不算,選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尚未執行完畢,屬法定不得喪失國籍事由。
B✕ 陷阱
為偵查中之刑事被告,案件尚在進行中,屬不得許可喪失國籍情形。
C✕
單純為民事被告雖非典型考點,但題目設計上非本題正解方向。
D✓ 正確
曾有刑事前科但案件已結案執行完畢,不影響喪失國籍之許可。
喪失國籍限制情形(國籍法相關規定)
| 情形 | 是否得許可喪失國籍 |
|---|
|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完畢 | 不得許可 |
| 為刑事被告(偵查或審判中) | 不得許可 |
| 曾有前科但已執行完畢 | 得許可 |
考生容易誤以為「有前科」就代表品行不良而不得喪失國籍,實則法律著重的是「案件是否仍在進行中」或「刑罰是否執行完畢」,而非單純有無前科紀錄,這是概念上的誤植。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