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體技術所停業、歇業或其登記事項變更,牙體技術師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報請備查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開業執照及有關文件,送由原發給開業執照機關辦理,下列規定何者錯誤?
A停業:於其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B歇業:註銷其開業登記及開執業執照後發還正確答案
C登記事項變更:辦理變更登記
D換發開業執照,申請人應依規定繳納執照費
答案與詳解
歇業代表永久結束營業,依規定應「註銷開業登記」並「收回開業執照」,不是發還。題目問錯誤者,本選項把「收回」寫成「發還」即為陷阱,故選 B。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