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體技術所停業、歇業或其登記事項變更,牙體技術師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報請備查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開業執照及有關文件,送由原發給開業執照機關辦理,下列規定何者錯誤?
A停業:於其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B歇業:註銷其開業登記及開執業執照後發還正確答案
C登記事項變更:辦理變更登記
D換發開業執照,申請人應依規定繳納執照費
答案與詳解
歇業代表終止營業,主管機關會註銷其開業登記及開業執照。既然執照已註銷失效,就不會再「發還」給申請人,本選項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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