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1與第205條之2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鑑定人實施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1之鑑定,應用檢察官、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核發之許可書正確答案
B司法警察官實施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之強制採取處分,應用檢察官、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核發之許可書
C鑑定人因蒐集證據之必要,於被告抗拒時,得違反被告之意思,逕行使用強制力採集被告之血液
D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情形之必要,於被告抗拒時,得違反被告之意思,逕行使用強制力採集被告之血液
答案與詳解
刑訴法 205-1 規定鑑定人為鑑定之必要,經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之許可,得採取分泌物、排泄物、血液、毛髮或其他出自或附著身體之物,並得採取指紋、腳印、聲調、筆跡、照相或其他相類之行為,需核發許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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