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10 年第 14 題單選題
司法警察官甲、乙於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丙騎乘機車未熄火而於捷運站出口處臨時停車多時。甲、乙認為丙見渠等接近時,行跡可疑、神情慌張,且身上散發出濃厚酒味,見狀似欲迅速騎車離去。甲、乙為防止丙騎車離去,情急下乃舉槍喝阻,命丙立即停車接受檢查,急忙中甲發現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有以透明拉鍊袋分裝數小包之可疑白色粉末狀物品,甲乃立即伸手至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前揭透明拉鏈袋內之白色粉末物品。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甲伸手進入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透明拉鍊袋內之白色粉末,係屬違法搜索行為正確答案
B甲伸手進入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透明拉鍊袋內之白色粉末,係屬附帶搜索行為,且因急迫情形,得不使用搜索票
C甲伸手進入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透明拉鍊袋內之白色粉末,係屬勘察採證行為,得不使用搜索票
D甲伸手進入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透明拉鍊袋內之白色粉末,係屬勘察採證行為,且因急迫情形,得不使用搜索票
A正確答案
盤查未達逮捕程度,不得逕行附帶搜索交通工具,伸手翻找置物籃屬違法搜索。
為什麼答案是 A
甲在尚未逮捕丙的情況下,直接伸手進入機車置物籃翻找,不符合附帶搜索或緊急搜索要件,屬違法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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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盤查未達逮捕程度,不得逕行附帶搜索交通工具,伸手翻找置物籃屬違法搜索。
附帶搜索(刑訴§130)前提必為「逮捕/拘提/羈押」,僅盤查喝阻未逮捕而翻找車內,即屬違法搜索!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甲在尚未逮捕丙的情況下,直接伸手進入機車置物籃翻找,不符合附帶搜索或緊急搜索要件,屬違法搜索。
B✕ 陷阱
附帶搜索必須以合法逮捕、拘提或羈押為前提。本題僅舉槍喝阻盤查,尚未逮捕丙,故不得主張附帶搜索。
C✕
勘察採證係指對犯罪現場進行勘查與證據採集。本題為對嫌疑人交通工具之搜索行為,並非犯罪現場勘察。
D✕
同選項C,本題非現場勘察採證;且縱使情況急迫,亦不能將違法搜索包裝為勘察採證來規避搜索票原則。
無票搜索要件比較
| 搜索類型 | 法條依據 | 發動前提/要件 |
|---|
| 附帶搜索 | 刑訴§130 | 逮捕、拘提、羈押時 |
| 緊急搜索(處所) | 刑訴§131I | 逮捕/拘提/追躡現行犯/急迫犯罪 |
| 緊急搜索(證據) | 刑訴§131II | 24小時內證據有湮滅之虞 |
| 同意搜索 | 刑訴§131-1 | 受搜索人自願性同意 |
考生極易將「盤查」與「逮捕」混淆。見嫌疑人可疑而喝阻停車,僅屬盤查階段;在尚未正式「逮捕」前,絕不能主張刑事訴訟法第130條的附帶搜索去翻找車內置物籃,此為常考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