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機關人員使用器械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但下列何者不在此限?
A使用警棍指揮正確答案
B使用警棍強制
C使用手銬、捕繩
D使用刀或槍
A正確答案
海巡器械使用後須報告,但『警棍指揮』屬單純交通/秩序引導,強制性低,免報告。
為什麼答案是 A
警棍『指揮』僅係維持秩序、交通引導,未對人民施以強制力,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無須即時報告該管長官,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海巡器械使用後須報告,但『警棍指揮』屬單純交通/秩序引導,強制性低,免報告。
記口訣:『指揮免報,強制必報』。只要帶有強制力或武力性質的器械使用都要報告長官。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警棍『指揮』僅係維持秩序、交通引導,未對人民施以強制力,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無須即時報告該管長官,為本題正解。
B✕ 陷阱
警棍『強制』已對人民施加有形力,屬強制力行使,使用後必須即時報告長官,不符題目『不在此限』之要件。
C✕
手銬、捕繩屬戒具,直接拘束人身自由,使用後必須即時報告長官,不在免報告範圍。
D✕
刀、槍屬致命性武器,使用後必定涉及人身安全重大影響,使用後必須即時報告長官,絕無例外。
海巡器械使用後報告義務對照
| 器械類型 | 使用態樣 | 強制力 | 是否須報告 |
|---|
| 警棍 | 指揮 | 無 | ❌ 免報告 |
| 警棍 | 強制 | 有 | ✅ 須報告 |
| 戒具 | 手銬、捕繩 | 拘束人身 | ✅ 須報告 |
| 武器 | 刀、槍 | 致命性 | ✅ 須報告 |
考選部最愛考『警棍指揮』vs『警棍強制』!同樣是警棍,用途不同報告義務就不同。關鍵在有無『強制力』:指揮是揮動引導,強制是實際擊打制止,千萬別看到警棍就以為都要報告。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